城建领域商业贿赂高发检察机关将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范跃红
本报讯
昨天,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我省检察机关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4-7月,我省查办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已占到六成,呈现主流高发态势。 今年5月,根据最高检的部署,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方案》,还分批对18件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截止到7月底,共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48件674人,其中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25件409人,占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59.3%和60.7%。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介绍说,从查处的案件看,当前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主要呈现四大特点:涉案金额大、领导干部级别高;发案部位相对集中;贿赂手段多样化、隐蔽性强;窝案串案多。 相比其他类型的商业贿赂案件,这类案件的贿赂手段更多、更隐蔽。主要表现为:借逢年过节和婚丧嫁娶之机以“红包”、“礼卡”等形式进行贿赂;或者接受邀请,到外地甚至境外旅游考察;或在获得工程后,免费装潢、购买建筑材料,事后以发票、付款凭条遮人耳目;或以提供专家服务名义,收取所谓的“信息费”;或者以干股分红形式收受贿赂等。 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突出办案重点,强化办案措施,围绕最高检确定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四大重点方面和环节,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大、范围广、人员职务高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严重行贿案件。 |